100年進用身心障礙人員

100年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甄選簡章
經濟部漢翔航空工業(股)公司 100年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甄選試務處
地址:40760台中市西屯區漢翔路1號
電話:(04)27070001轉2286傳真:(04)22842256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31日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0年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甄選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項
時間
備註
報名時間
100年4月12日起

100年4月21日止
一律採通信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寄發入場證
100年4月27日
於100年4月27日寄發初試(筆試)入場證。





測驗日期
100年5月22日(星期日)
請攜帶入場證及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新式身分證、健保IC卡、護照或駕照,四者擇一,其中護照或駕照需為有效期間內)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參加筆試。
寄發複試通知單及網路公告
100年5月31日
於100年5月31日寄發複試(驗證、實作、體測、口試)通知單,並於本公司網站公告複試人員名單。
測驗日期
100年6月19日(星期日)
凡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請攜帶複試通知單及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新式身分證、健保IC卡、護照或駕照,四者擇一,其中護照或駕照需為有效期間內)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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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結果通知及網路公告
100年7月1日
於100年7月1日寄發錄取通知單,並於本公司網站公告錄取人員名單。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本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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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壹、報名資格………………………………………………………第4頁
貳、報考類別、錄取人數、初(筆)試科目及工作性質…………第5頁
參、公告及報名……………………………………………………第5頁
肆、報名方式………………………………………………………第6頁
伍、報名注意事項…………………………………………………第6頁
陸、繳費 ……………………………………………………………………第6頁
柒、初試及複試……………………………………………………第6頁
捌、錄取及進用……………………………………………………第8頁
玖、其他注意事項…………………………………………………第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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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甄選簡章
壹、報名資格:
一、持有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核發之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
二、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三、年齡:不限。
四、性別:不拘。
五、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畢業、高中(職)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者、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者均准予報考。【註:本次甄選之學歷資格係高中(職)畢業人員,如經甄選錄取,不得以大專以上學歷或其他考試及格之資格為由,要求變更身分或提高僱用等級。本項甄選應以報名時之學歷為準,資格不符者不得參加複試。】
六、兵役:男性須服完兵役或可於100年6月30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停役、免役者須於100年6月30日(含)前完成判(核)定並持有證明文件;另免役者須提出免役證明。
七、體格:報考人員均須無心臟病(無法勝任日常工作者)、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
八、本甄選錄取人員如經發現有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將不予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一)動員堪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或業務侵占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四)依法停止任用、僱用或聘僱。
(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六)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98年11月22日以前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七)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且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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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已屆限齡退休人員(依經濟部相關法規規定,所屬機構人員年滿65歲者應即退休)。
(九)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設籍未滿10年者。
(十)本公司之專案優退(精簡)離職者。
九、為維護自身及工作安全,凡資格條件不符或無法勝任報考類別工作者,請勿報名;如於複試時發現即終止複試;於錄取後發現,取消錄取資格;進用後發現,以免職處理。
貳、報考類別、錄取人數、初(筆)試科目及工作性質:
一、英文科目:占(筆)試成績20%。
二、專業科目:各類均考二科,合計占(筆)試成績80%。
三、報考類別、錄取名額、工作地區、專業科目及工作性質:
報考
類別
錄取
人數
工作
地區
專業科目(A)40%
專業科目 (B)40%
工作性質簡述
機械 技術員
10
台中
機械概論
飛機修護 (鉗工)
1. 飛
機結構組裝、鑽孔、零件整形及鉗工。
2. 工
作時需使用雙手、長時間站立及彎腰。
3. 配
戴助聽器後能聽見設備警示聲響。
化工 技術員
10
台中
化工原理
普通化學
1. 複
合材料零件生產、封膠及表面處理。
2. 工
作時需使用雙手、長時間站立及彎腰。
3. 配
戴助聽器後能聽見設備警示聲響。
參、公告及報名:
一、公告日期:100年4月8日(星期五)於本公司網站公告。
二、報名日期:100年4月12日(星期二)起至100年4月21日(星期四)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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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報名方式:
一、甄選簡章建置於本公司網站(網址:www.aidc.com.tw),請自行上網列印參考,不另販售。
二、甄選一律採用「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不受理現場報名,報名表格式如附件,請自行列印,以正楷填妥後,填妥後併同報名費(郵政匯票),於期限內掛號郵寄「漢翔公司甄選試務處」信封上註明『報考類別』(地址詳如本簡章封面)。
伍、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應檢附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核發且在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正反面影本。
二、每人僅可擇一報考類別。
三、報名表中之「通訊地址」必須詳細填寫100年7月1日以前不致變更之通訊地址;報名截止後如有變更,應以書面註明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地址及連絡電話等,郵寄或傳真至試務處(地址及傳真電話參閱第9頁)查對更正。
陸、繳費:
一、報名費:新台幣貳佰元,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及退費。
二、繳費方式:報名費請至郵局購買足額匯票【匯票受款人: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匯票手續費報考人應另行支付)。
柒、初試及複試:
一、初(筆)試:
(一)日期:100年5月22日(星期日)。
節次
筆試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第一節
英文科目
09:10
09:20~10:20
第二節
專業科目(A)
10:40
10:50~12:00
第二節
專業科目(B)
13:20
13:30~14:40
(二)考場詳細地址及筆試應行注意事項,均填載於入場證。
(三)請攜帶筆試入場證及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新式身分證、健保IC卡、護照或駕照,四者擇一,其中護照或駕照需為有效期間內)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四)入場證、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須知將於100年4月27日以郵件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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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考前一日尚未接獲,請與本公司試務處連繫,電話:04-27070001轉2286或轉2662。
(五)考試各科命題為高中(職)程度,均採測驗式試題(是非、選擇、填充題)。
(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各科滿分均為100分,成績計算如下:
1.英文科目占筆試成績20%、專業科目各占筆試成績40%。
2.未到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3.筆試任何一科成績零分者,不予擇取進入複試。
4.各項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2位,第3位四捨五入,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將依序以專業科目B、專業科目A、英文成績高低順序決定之。
5.依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類別錄取名額3倍通知參加複試。
二、複試(查驗證件、實作、體能測驗、口試):
(一)日期:100年6月19日(星期日)。
(二)地點:漢翔公司(地址詳如本簡章封面)。
(三)具複試資格者,本公司將於100年5月31日寄發複試通知單,並於本公司網站公告,未達複試標準者不另通知。
(四)參加複試人員應依通知之日期、時間、地點報到,逾期視同棄權。
(五)複試人員攜帶及繳交證件(須符合本甄選簡章規定):
1.查驗正本,驗畢後退還:筆試入場證、複試通知單、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
2.須繳驗並留存正本:三個月有效期限之體檢表(須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完成檢查)、服役中之報考人須繳交得於100.06.30(含)前退伍之證明文件。
3.正本查驗後退還、影本留存(請自行備妥影本各乙份):身分證、學歷證件、兵役等證件(免服兵役者須提出免役原因證明)。
4.以上證件及資料經審查若發現有舞弊、冒名頂替、偽造、假借、冒用、塗改或其他不合法令規定之情事,以及不符報考資格者,一經發現查明,即取消複試資格。
(六)實作:占總成績40%,滿分為100分,達60分者為合格,實作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參加口試。實作項目如下表:
報考類別
實作項目
機械技術員
定位鑽孔
化工技術員
複材疊貼 7
(七)體能測驗:報考各項類別技術人員均須參加以下3項體能測驗,任何一項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參加口試。
項 目
施 測 簡 述
合格標準
1.體適能測驗
(持2公斤物品蹲站、登階)
持2公斤物品蹲站、登階。
1.男性:蹲站7次、登階上下25次,於3分鐘內完成。
2.女性:蹲站5次、登階上下20次,於3分鐘內完成。
3.蹲站時,可藉由輔助物完成。
2.辨色實作模擬(接線操作)
1. 依
指示辨別導線顏色。
2.利用現場提供之工具,在接線盒上,將導線依監考人指定之顏色,接入正確位置。
2分鐘內正確完成。
3.辨識設備標示牌
依指示於距離4公尺處分別以單眼及雙眼讀出5片標示牌(寬9cmx高22cm)內的文字、數字及英文字母(字高至少2cm)
於規定時間內正確完成
(八)口試:占總成績20%,滿分為100分,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1.儀態:20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20分(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60分(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捌、錄取及進用:
一、經複試合格者依名額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餘均列為備取。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實作、口試、初(筆)試成績高低決定之。兩類別均不相互流用。錄取、備取通知單於100年7月1日寄發,並於本公司網站公告。
二、錄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更改類別或保留資格,備取遞補者亦同。未依通知期限之時間、地點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錄取人員未報到、報到後中途離職時,其缺額由同類別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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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備取資格保留至101年7月底前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進用。
三、錄取人員到職後須應簽訂勞動契約始予進用。(註:錄取人員如為本公司之專案優退(精簡)離職人員,依規定不予進用)
四、進用到職後須經6個月實習(如舉證曾從事本甄選報考類別航太業相關工作經驗,可縮短實習時間),如有品性欠佳、工作適應不良、及有其他不堪勝任事由者,得隨時停止實習,且不得請求任何遣散費或旅費。實習期間支薪約新台幣貳萬陸仟肆佰餘元,實習期滿成績合格者,取得僱用資格,依公司規定敘薪。(註:進用人員如支領退休俸者自報到日起須停止支領)
五、報考人員如具高中(職)以上學歷或公務人員考試高、普考及格資格者,進
用後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或考試資格敘薪。目前由勞務承攬公司派駐本公司之勞務承攬人員報名本甄選獲錄取者,進用後不得要求依原承攬工作費敘薪。報考前請審慎評量,倘無法配合者,請勿報考。
六、錄取後如發現所繳證件或資料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員除須自負法律責任外,應隨即終止勞動契約。
七、錄取人員均屬純勞工身分,一律投保勞工保險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撥勞工退休金,嗣後如遇公司民營化時,隨同移轉民營公司,不得申請遷調經濟部所屬其他事業機構。
八、錄取報到時,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須為有效期限之內,資格不符者不予進用。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漢翔公司100年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甄選試務處」地址:40760台中市西屯區漢翔路1號,電話:04-27070001轉2286或轉2662傳真:04-22842256。
二、測驗當日遇有颱風、地震、空襲、水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故,致全部或部分科目不能進行考試時,由本甄選試務處依相關規定處理。
三、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得隨時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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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漢翔航空工業(股)公司100年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甄選報名表
報考類別
專業科目
報考人姓名
身分證號碼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請黏貼最近三個月內 二寸正面半身照片
學歷
學校: 科系:
經歷
行動電話
住家電話
通訊地址
E-mail信箱
備考
注意事項:
一、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2個,請自行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請貼
足額郵票)。
二、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影本正反面(黏貼單如附表)。
三、本報名表請以正楷填寫並與上述一及二項資料併同報名費(郵政匯票)於報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漢翔公司甄選試務處」(地址:40760台中市西屯區漢翔路1號)並請於信封正面空白處註明報考類別。
本人授權漢翔公司得就本人在此陳述之內容真實性,進行確認;本人完全瞭解,任何不實陳述將足以構成聘僱關係之終止。本人並同意授權漢翔公司基於人事管理相關業務上之目的,得在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之規定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使用本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及辦理本次甄選個人保險。本人如未獲錄取亦同意漢翔公司保留本人資料,俟有職位空缺或人力派遣需求時,通知本人應試。
不同意 同意 請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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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人員須繳交身心障礙或殘障手冊黏貼單 附表
姓 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報考類別
請100年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甄選簡章


經濟部漢翔航空工業(股)公司 100年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甄選試務處
地址:40760台中市西屯區漢翔路1號
電話:(04)27070001轉2286傳真:(04)22842256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31日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0年進用身心障人員甄選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項
時間
備註
報名時間
100年4月12日起

100年4月21日止
一律採通信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寄發入場證
100年4月27日
於100年4月27日寄發初試(筆試)入場證。





測驗日期
100年5月22日(星期日)
請攜帶入場證及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新式身分證、健保IC卡、護照或駕照,四者擇一,其中護照或駕照需為有效期間內)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參加筆試。
寄發複試通知單及網路公告
100年5月31日
於100年5月31日寄發複試(驗證、實作、體測、口試)通知單,並於本公司網站公告複試人員名單。
測驗日期
100年6月19日(星期日)
凡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請攜帶複試通知單及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新式身分證、健保IC卡、護照或駕照,四者擇一,其中護照或駕照需為有效期間內)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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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結果通知及網路公告
100年7月1日
於100年7月1日寄發錄取通知單,並於本公司網站公告錄取人員名單。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本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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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壹、報名資格………………………………………………………第4頁
貳、報考類別、錄取人數、初(筆)試科目及工作性質…………第5頁
參、公告及報名……………………………………………………第5頁
肆、報名方式………………………………………………………第6頁
伍、報名注意事項…………………………………………………第6頁
陸、繳費 ……………………………………………………………………第6頁
柒、初試及複試……………………………………………………第6頁
捌、錄取及進用……………………………………………………第8頁
玖、其他注意事項…………………………………………………第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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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甄選簡章
壹、報名資格:
一、持有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核發之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
二、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三、年齡:不限。
四、性別:不拘。
五、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畢業、高中(職)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者、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者均准予報考。【註:本次甄選之學歷資格係高中(職)畢業人員,如經甄選錄取,不得以大專以上學歷或其他考試及格之資格為由,要求變更身分或提高僱用等級。本項甄選應以報名時之學歷為準,資格不符者不得參加複試。】
六、兵役:男性須服完兵役或可於100年6月30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停役、免役者須於100年6月30日(含)前完成判(核)定並持有證明文件;另免役者須提出免役證明。
七、體格:報考人員均須無心臟病(無法勝任日常工作者)、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
八、本甄選錄取人員如經發現有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將不予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一)動員堪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或業務侵占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四)依法停止任用、僱用或聘僱。
(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六)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98年11月22日以前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七)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且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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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已屆限齡退休人員(依經濟部相關法規規定,所屬機構人員年滿65歲者應即退休)。
(九)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設籍未滿10年者。
(十)本公司之專案優退(精簡)離職者。
九、為維護自身及工作安全,凡資格條件不符或無法勝任報考類別工作者,請勿報名;如於複試時發現即終止複試;於錄取後發現,取消錄取資格;進用後發現,以免職處理。
貳、報考類別、錄取人數、初(筆)試科目及工作性質:
一、英文科目:占(筆)試成績20%。
二、專業科目:各類均考二科,合計占(筆)試成績80%。
三、報考類別、錄取名額、工作地區、專業科目及工作性質:
報考
類別
錄取
人數
工作
地區
專業科目(A)40%
專業科目 (B)40%
工作性質簡述
機械 技術員
10
台中
機械概論
飛機修護 (鉗工)
1. 飛
機結構組裝、鑽孔、零件整形及鉗工。
2. 工
作時需使用雙手、長時間站立及彎腰。
3. 配
戴助聽器後能聽見設備警示聲響。
化工 技術員
10
台中
化工原理
普通化學
1. 複
合材料零件生產、封膠及表面處理。
2. 工
作時需使用雙手、長時間站立及彎腰。
3. 配
戴助聽器後能聽見設備警示聲響。
參、公告及報名:
一、公告日期:100年4月8日(星期五)於本公司網站公告。
二、報名日期:100年4月12日(星期二)起至100年4月21日(星期四)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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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報名方式:
一、甄選簡章建置於本公司網站(網址:www.aidc.com.tw),請自行上網列印參考,不另販售。
二、甄選一律採用「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不受理現場報名,報名表格式如附件,請自行列印,以正楷填妥後,填妥後併同報名費(郵政匯票),於期限內掛號郵寄「漢翔公司甄選試務處」信封上註明『報考類別』(地址詳如本簡章封面)。
伍、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應檢附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核發且在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正反面影本。
二、每人僅可擇一報考類別。
三、報名表中之「通訊地址」必須詳細填寫100年7月1日以前不致變更之通訊地址;報名截止後如有變更,應以書面註明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地址及連絡電話等,郵寄或傳真至試務處(地址及傳真電話參閱第9頁)查對更正。
陸、繳費:
一、報名費:新台幣貳佰元,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及退費。
二、繳費方式:報名費請至郵局購買足額匯票【匯票受款人: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匯票手續費報考人應另行支付)。
柒、初試及複試:
一、初(筆)試:
(一)日期:100年5月22日(星期日)。
節次
筆試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第一節
英文科目
09:10
09:20~10:20
第二節
專業科目(A)
10:40
10:50~12:00
第二節
專業科目(B)
13:20
13:30~14:40
(二)考場詳細地址及筆試應行注意事項,均填載於入場證。
(三)請攜帶筆試入場證及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新式身分證、健保IC卡、護照或駕照,四者擇一,其中護照或駕照需為有效期間內)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四)入場證、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須知將於100年4月27日以郵件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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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考前一日尚未接獲,請與本公司試務處連繫,電話:04-27070001轉2286或轉2662。
(五)考試各科命題為高中(職)程度,均採測驗式試題(是非、選擇、填充題)。
(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各科滿分均為100分,成績計算如下:
1.英文科目占筆試成績20%、專業科目各占筆試成績40%。
2.未到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3.筆試任何一科成績零分者,不予擇取進入複試。
4.各項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2位,第3位四捨五入,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將依序以專業科目B、專業科目A、英文成績高低順序決定之。
5.依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類別錄取名額3倍通知參加複試。
二、複試(查驗證件、實作、體能測驗、口試):
(一)日期:100年6月19日(星期日)。
(二)地點:漢翔公司(地址詳如本簡章封面)。
(三)具複試資格者,本公司將於100年5月31日寄發複試通知單,並於本公司網站公告,未達複試標準者不另通知。
(四)參加複試人員應依通知之日期、時間、地點報到,逾期視同棄權。
(五)複試人員攜帶及繳交證件(須符合本甄選簡章規定):
1.查驗正本,驗畢後退還:筆試入場證、複試通知單、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
2.須繳驗並留存正本:三個月有效期限之體檢表(須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完成檢查)、服役中之報考人須繳交得於100.06.30(含)前退伍之證明文件。
3.正本查驗後退還、影本留存(請自行備妥影本各乙份):身分證、學歷證件、兵役等證件(免服兵役者須提出免役原因證明)。
4.以上證件及資料經審查若發現有舞弊、冒名頂替、偽造、假借、冒用、塗改或其他不合法令規定之情事,以及不符報考資格者,一經發現查明,即取消複試資格。
(六)實作:占總成績40%,滿分為100分,達60分者為合格,實作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參加口試。實作項目如下表:
報考類別
實作項目
機械技術員
定位鑽孔
化工技術員
複材疊貼 7
(七)體能測驗:報考各項類別技術人員均須參加以下3項體能測驗,任何一項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參加口試。
項 目
施 測 簡 述
合格標準
1.體適能測驗
(持2公斤物品蹲站、登階)
持2公斤物品蹲站、登階。
1.男性:蹲站7次、登階上下25次,於3分鐘內完成。
2.女性:蹲站5次、登階上下20次,於3分鐘內完成。
3.蹲站時,可藉由輔助物完成。
2.辨色實作模擬(接線操作)
1. 依
指示辨別導線顏色。
2.利用現場提供之工具,在接線盒上,將導線依監考人指定之顏色,接入正確位置。
2分鐘內正確完成。
3.辨識設備標示牌
依指示於距離4公尺處分別以單眼及雙眼讀出5片標示牌(寬9cmx高22cm)內的文字、數字及英文字母(字高至少2cm)
於規定時間內正確完成
(八)口試:占總成績20%,滿分為100分,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1.儀態:20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20分(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60分(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捌、錄取及進用:
一、經複試合格者依名額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餘均列為備取。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實作、口試、初(筆)試成績高低決定之。兩類別均不相互流用。錄取、備取通知單於100年7月1日寄發,並於本公司網站公告。
二、錄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更改類別或保留資格,備取遞補者亦同。未依通知期限之時間、地點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錄取人員未報到、報到後中途離職時,其缺額由同類別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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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備取資格保留至101年7月底前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進用。
三、錄取人員到職後須應簽訂勞動契約始予進用。(註:錄取人員如為本公司之專案優退(精簡)離職人員,依規定不予進用)
四、進用到職後須經6個月實習(如舉證曾從事本甄選報考類別航太業相關工作經驗,可縮短實習時間),如有品性欠佳、工作適應不良、及有其他不堪勝任事由者,得隨時停止實習,且不得請求任何遣散費或旅費。實習期間支薪約新台幣貳萬陸仟肆佰餘元,實習期滿成績合格者,取得僱用資格,依公司規定敘薪。(註:進用人員如支領退休俸者自報到日起須停止支領)
五、報考人員如具高中(職)以上學歷或公務人員考試高、普考及格資格者,進
用後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或考試資格敘薪。目前由勞務承攬公司派駐本公司之勞務承攬人員報名本甄選獲錄取者,進用後不得要求依原承攬工作費敘薪。報考前請審慎評量,倘無法配合者,請勿報考。
六、錄取後如發現所繳證件或資料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員除須自負法律責任外,應隨即終止勞動契約。
七、錄取人員均屬純勞工身分,一律投保勞工保險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撥勞工退休金,嗣後如遇公司民營化時,隨同移轉民營公司,不得申請遷調經濟部所屬其他事業機構。
八、錄取報到時,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須為有效期限之內,資格不符者不予進用。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漢翔公司100年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甄選試務處」地址:40760台中市西屯區漢翔路1號,電話:04-27070001轉2286或轉2662傳真:04-22842256。
二、測驗當日遇有颱風、地震、空襲、水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故,致全部或部分科目不能進行考試時,由本甄選試務處依相關規定處理。
三、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得隨時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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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漢翔航空工業(股)公司100年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甄選報名表
報考類別
專業科目
報考人姓名
身分證號碼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請黏貼最近三個月內 二寸正面半身照片
學歷
學校: 科系:
經歷
行動電話
住家電話
通訊地址
E-mail信箱
備考
注意事項:
一、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2個,請自行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請貼
足額郵票)。
二、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影本正反面(黏貼單如附表)。
三、本報名表請以正楷填寫並與上述一及二項資料併同報名費(郵政匯票)於報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漢翔公司甄選試務處」(地址:40760台中市西屯區漢翔路1號)並請於信封正面空白處註明報考類別。
本人授權漢翔公司得就本人在此陳述之內容真實性,進行確認;本人完全瞭解,任何不實陳述將足以構成聘僱關係之終止。本人並同意授權漢翔公司基於人事管理相關業務上之目的,得在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之規定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使用本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及辦理本次甄選個人保險。本人如未獲錄取亦同意漢翔公司保留本人資料,俟有職位空缺或人力派遣需求時,通知本人應試。
不同意 同意 請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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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應考人員須繳交身心障礙或殘障手冊黏貼單 附表
姓 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報考類別
請黏貼身心障礙或殘障手冊正面影本
請黏貼身心障礙或殘障手冊反面影本
註:
1.一律使用本表填寫(A4尺寸白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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